“谁卖假烟,×他祖宗”,为承诺自家副食店不售假烟,青山和平大道一副食店老板居然在柜台前竖起了这样一块“粗口”广告牌。(7月23日《武汉晨报》)无独有偶,南京一小瓷器店搞清仓大甩卖,为取信于民打广告发毒咒说:“最后几小时,不走是王八。”(7月22日《南京晨报》)
应该承认,“粗口”广告确实比一般的广告有用得多。据这位老板介绍,以前几乎所有买烟的顾客付钱时都会怀疑地问一句:“你这卖的不是假烟吧?”但自从如此广告竖起来之后,再也没有人在烟的真假上扯过皮,而且回头客大增,“很多顾客都是冲着标语来的”。而南京的这则毒咒广告在打出之后,很多市民们竞相前来抢购减价瓷器。
非常显然,无论是“粗口”广告还是毒咒广告,其实都是老板们的无奈之举,折射出来的当然是目前社会上诚信观念的缺失。当商家的欺骗性广告铺天盖地而令消费者频频地上当受骗的时候,消费者已经不再对各种正经广告产生任何信任了。
但是,“粗口”广告和“毒咒”广告尽管蕴藏着商家对诚信重塑的渴望,作用却非常有限。因为,“粗口”广告等另类广告充其量不过是剑走偏锋式的诚信标榜,而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来说,这种标榜固然不具备长效作用,同时还会对构建文明社会的道德体系形成极大的戕害。如果我们的诚信体系要靠各种各样的“粗口”和“毒咒”来维系,如果消费者都只对“粗口”和“毒咒”广告笃信不疑,一旦有一天诚信的商家不再赌咒发誓了,谁还会对商家保持哪怕丝毫的信任?一旦有一天满大街上都充满了赌咒发誓的“粗口”广告,又该是怎样的一种尴尬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