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陆明脖子上挂着两块门卡:一块是Sohu公司的出入证,另一块则是北京奥组委的出入证。
“两年前,没想到现在的局面。对手的重视,恰恰证明了我们当初努力的价值。” 这位Sohu副总裁兼奥运事业部总经理说。
7月19日,新浪、腾讯和网易发起的“奥运报道联盟”正式成立。截至7月30日,联盟成员已达18家。在互联网的奥运“红顶”赞助商Sohu前,拉出了“合纵”噱头。
2005年“五一”期间,陈陆明带着20多人的团队,来到京郊一家度假村撰写北京奥运会的互联网赞助商标书。
“标书的方案从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的设计和翻译两大方面,做了详尽的阐述,仅首页网站设计就提交了3个版本。2005年11月7日,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开通时,就是上述3个版本其中一个的改良版。Sohu不仅是掏钱,竞标陈述时,我们还站在奥组委的立场上,从方案的细致、Sohu公司团队的执行力和稳定性上做了充分阐述。”陈陆明强调,“Charles(张朝阳的英文名)是Sohu公司的大股东,公司稳定性不必担心;而2001年7月13日,北京被选定为2008年奥运会举办城市时,他在莫斯科现场。”
奥运报道的采访权,是陈陆明对联盟混淆视听最为不满的地方:“Sohu的确没有采访权,但国内的任何网络媒体,谁有真正的采访权?奥运会举办时,Sohu在奥运会现场的编辑、技术、运营和采访报道人员就有300人,加上在公司办公室的二三百人,Sohu合作伙伴华奥星空的采编人员,难道反而是完全无权进入场馆进行采访报道的联盟有采编优势?”
尽管不肯透露具体的赞助金额,但千万美元级别获得的奥运会“红顶”赞助商资格,在陈陆明看来,Sohu的权益早经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阐释为三个层面:TOP资格来自国际奥委会(IOC)授权,因而可以在任何网站投广告;但如果TOP想和网站展开奥运联合营销,则必须选择北京奥组委指定网络赞助商Sohu,进行合作;北京奥组委各类赞助商要投放带奥运标志的网络广告,只能选择Sohu,除非这些赞助商愿意放弃他们花钱获得的奥运标志;非奥运赞助商也可以在Sohu投放不带奥运标志的互联网广告。
“奥组委法律部会监督侵权行为,所以我们根本不担心这个所谓的联盟。当然了,如果联盟网站的广告价格的确可以打折到Sohu的1/3甚至更少,那我们也无话可说。”价格战上,陈陆明的确颇显无奈。其实Sohu同样存在不可言表的两难:大力吸引非奥运赞助企业,会得罪各级奥运赞助商;而非奥运赞助企业的庞大阵营和投放规模蛋糕,Sohu又怎可能不动心?
至于Sohu为何既具有赞助商广告的营销权,又有非奥运赞助商广告的承揽权,陈陆明称,如果各级奥运赞助商将其网络广告的全部预算投放在Sohu,通过合理商务谈判,Sohu当然可以排除掉该公司竞争对手在Sohu的广告投放可能。
为了增加收益,陈陆明也加强了奥运官网运营之外的商务拓展。日前,涉及吃、穿、住、行、游等各方面的北京市公众服务信息门户网,均已花落Sohu。